2025年9月23日至10月31日,校党委巡察二组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6年1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规定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化认识抓整改。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院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深入查摆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巡察整改,真正做到整改有力度、发展见实效、师生得实惠。
(二)明确责任抓整改。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自党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后,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委会及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巡察整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完成。学院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等,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实时掌握整改推进情况,扛牢政治责任。党委书记牵头负责7个(占比50%)问题整改,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抓紧抓实问题整改,推进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三)统筹联动抓整改。坚持“一盘棋”的全局观和发展思路,真正把整改的过程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把巡察整改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思政课建设等工作一体推动、一体落实,统筹谋划巡察整改和学院改革发展,推动学院改革发展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关于学院党委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2023年,有6次党委会只开展“第一议题”学习,未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部分“第一议题”学习后,没有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如,2023年6月20日党委会学习“总结好运用好‘千万工程’的好做法好经验”议题,未结合马院的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研讨内容纳入工作台账跟踪问效,推动“第一议题”制度落到实践中,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和破解难题的办法。用好“第一议题”制度,对2023年6次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没有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的内容进行补学,结合党组织建设工作、思政课建设等学院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思路举措,着力彰显理论武装的强大力量;制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实施细则》,推动“第一议题”学习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持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细化为任务举措,实化为具体行动;建立“第一议题”学习成果转化台账,每次“第一议题”学习后,由分管院领导牵头,相关支部、教研室认领任务,形成贯彻意见并纳入督办清单,按季度落实进展,把落实成效纳入年度优秀基层党组织及优秀教研室考核范围。
2.关于学院党委落实“建设标准”力度不足的问题。
(1)学习贯彻不够扎实。学院未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建设标准”)。该版“建设标准”印发后,未见学院党委制定相关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23年版)》,对标对表,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不断提升学院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23年版)》,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深入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发挥党委领导班子带头学、深入学的示范作用;3月4日,召开全院教师专题学习会,围绕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领导与管理”“思政课教学”“教师队伍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社会服务与社会影响”“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内容对《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23年版)》进行了详细解读,研读新要求、新提法,明确学院发展新的目标任务,结合学院实际,提出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将《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23年版)》要求贯彻到马克思主义学院“十五五”规划中,并在5月26日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讨论通过。
(2)落实“社会服务与社会影响力”指标成效不显著。 2022—2024年期间,完成资政报告5篇,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发表理论文章6篇,与省内同类高校相比有一定差距。理论宣讲对象多数面向校内授课班级,校外宣讲的场次近3年分别为6场、2场、4场。
整改落实情况:学院以服务社会为重要抓手,深化校地合作,搭建服务平台,持续扩大学院学术影响力与社会辐射力,实现马院建设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组织力量撰写高质量理论文章,学院教师2026年3月—5月已在《福建日报》理论周刊求是版发表理论文章4篇,在《海峡通讯》发表理论文章2篇;2026年上半年,已组织2期学术论坛,邀请专家辅导理论文章写作技巧,目前学院已经4篇理论文章被相关刊物录用;3月28日,林萍院长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身份,在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学研讨会上作主题发言。5月19日,马克思主义学院部分教师参加亭江镇长柄村举办“侨见过去·侨声寄怀”师生共读活动、陈香琴老师分享参观学习与主题阅读心得,并以《侨批文化的时代内涵》为题为当地群众和现场师生进行理论宣讲;1月22日,学院倡导并举行成立闽清县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联盟暨集体备课会活动,由学院、闽清一中、闽清职业中专学校、闽清县城关中学、闽清县第三实验小学共同签署《共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联盟框架协议》,聚力探索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有效路径。
(3)落实“教师队伍建设”指标仍有距离。学院现有9名副教授评聘副高期限超9年,工作业绩仍未达正高评聘要求。个别教师认为学院班子在指导开展有组织科研,以及科研平台/团队建设方面的引领还不够。多数“非马”教师对2024年9月学院制定的《马克思主义学院非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思政课教师素养提升计划》不了解。
整改落实情况:着力破解副教授职业发展瓶颈,加强科研组织引领,并确保教师素养提升计划全员知晓、有效执行,推动教师队伍整体发展取得实质性进步。3月4日,全体教职工大会对《非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思政课教师素养提升计划》进行原文传达和深度解读,鼓励教师通过理论学习、日常培训、访学挂职等方式增长学识、开拓视野、练就本领;分别于4月14日、5月12日举办“学术论坛”,邀请福建师范大学原社科处副处长何瑞鑫、福建师范大学朱新屋教授、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郑传芳教授在“学术论坛”作辅导,帮助学院教师掌握课题申报技巧,打磨申报材料,坚定课题申报信心;4月8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遴选林萍教授为组长,刘亮元、谢东俊、黄玮、余文好、刘贤玲、蓝福秀、陈翠为成员的帮扶指导团队,常态化为9名副教授在科研提升、教学进阶、成果申报、职业规划方面进行针对性、个性化指导,营造出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目前,张发友副教授获2026年省委政研室智库重点项目立项,邱镛妃副教授获校级重点教改课题立项,蔡珍美副教授已提交文化和旅游部课题申报书。
3.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严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未按规定进行表态和表决。2022—2023年,党委会研究教师入党和职称申报、评优评先等前置把关事项,存在党委书记未表态或未按规定末位表态,未形成结论性意见,以及非班子成员参与表决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规范党委会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确保所有议题均形成明确结论性意见,杜绝非班子成员参与表决,提高会议决策质量。3月13日,学院第四次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福建商学院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会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福建商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等制度文件,会上重点强调厘清会议安排、参会对象、职责权限、决策程序等,帮助班子成员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决策水平,发扬优良作风,真正把民主集中制有效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党委会在研究有关事项中,严格落实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不断提高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2)未按规定执行回避原则。2024年3月,研究院院长作为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专家库专家拟推荐人选议题,本人未回避。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强化议事决策中的回避意识和制度执行力,确保涉及本人、配偶、直系亲属或存在利益关联的议题,相关领导一律主动回避,确保决策公正透明。1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林萍同志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开展自我批评;3月13日,第四次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福建商学院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会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福建商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等制度文件,强调落实回避要求等。
(3)学院下设机构负责人选用程序不规范。如,对教研室主任选聘的前置把关,未召开党委会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党委会前置把关要求,确保教研室主任等岗位人选均经党委会前置研究、政治审核,做到程序合规、过程透明、结果公正。3月13日,第四次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福建商学院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会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福建商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等制度文件,强调落实教研室主任选聘先经党委会政治把关,重点对其政治立场、师德师风、育人能力、群众基础等进行综合研判,形成明确推荐意见,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党委书记刘亮元同志对教研室主任进行了谈话,主动了解和掌握党员教师的日常思想和工作状态,及时听取和反馈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沟通和工作指导。
4.关于对学校相关制度执行存在一定差距的问题。
(1)未执行二级学院教职工大会制度。2022年以来,对听取并审议院长工作报告、审议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影响学院发展建设等重要事项,学院未按规定召开教职工大会审议。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落实二级学院教职工大会制度,确保事关学院改革发展和教职工权益的重大事项均按规定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学院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水平。3月4日,全体教职工大会专题学习《福建商学院二级学院教职工大会实施细则》,会上要求学院工会负责同志按照工会制度规定加强对工会日常工作的提醒督促;5月26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会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福建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十五五”(2026-2030)事业发展规划》《福建商学院思政课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
(2)“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仍需加强。谈话中部分教师反映学院党委书记与一线教师沟通交流较少。经查阅谈心谈话记录本,2025年以来,书记仅与6位专任教师开展谈心谈话,多为了解教学、科研基本情况;未看到与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健全常态化、全覆盖、有深度的谈心谈话机制,实现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专任教师年度谈心谈话全覆盖,切实发挥凝聚共识、听取意见、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的作用。1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刘亮元同志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开展自我批评,进一步认识到谈心谈话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党内团结的重要法宝;落实《中共福建商学院委员会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办法(修订)》,当教职工出现岗位变动必谈、参加重大专项工作必谈、出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受到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等“五必谈”;已实行“一人一档、一事一记”,谈话内容记录纳入半年党建分析会议内容。
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流程不规范的问题。经查阅两个支部会议记录,2024年仅有一次关于研究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预备人选的记录;未见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推荐人选、初步人选产生的过程性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党务干部的能力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今后党支部换届工作程序规范、科学。学院2个党支部负责人在1月22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自我批评,进一步深刻认识到记录的规范程度是衡量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体现,要进一步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记录,不断提升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两个支部分别召开党务干部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重点讲解换届选举程序、规范记录要求等内容,强化党务干部责任意识、规范意识,“三会一课”具体要求。
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仍需加强的问题。2022—2024年期间,教师第一党支部党课记录合计为4次,教师第二党支部党课记录合计为6次。与学校要求的每季度1次,差距较大。支部活动以会议学习交流为主,形式单一。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提升党支部组织生活政治性和吸引力。4月14日,党委会研究通过了学院《党内政治生活提醒和备案制度》,对提醒、备案、报送进行了明确,加强对各支部“三会一课”管理台账、过程纪实的督查落实,确保党支部严格落实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党课刚性要求;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学校规定制度中关于“三会一课”的具体要求;4月21日,围绕“大思政”协同育人,党支部与校图书馆联合举办2026年读书季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大思政”协同育人专题读书会,将组织生活与校园全民阅读活动深度融合,通过沉浸式、体验式的共读与交流,强化党员将思政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的行动自觉。4月14日,针对组织生活与思政课教学融合问题,邀请闽南师范大学陈再生教授作《地方院校“大思政课”团队建设的策略》专题讲座,提升党员对组织生活与思政课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认识。
7.关于“大思政课”工作体系构建和推动力度较弱的问题。
(1)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建设力度不够。根据《福建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实施办法》要求,思政课教师要参与专业课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经查阅教务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立项文件,2022年的30项校级项目均无思政课教师参与。
整改落实情况:学习贯彻《实施办法》,检视存在的短板,促进思政课教师更好地参与专业课课程思政建设,提升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效果。4月13日,在2026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等项目申报中,推动5名思政课教师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二级学院教师申请校级课题,邀请其他二级学院教师参与思政课教师申请校级课题4个,切实提升了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效果;学院教师李雪飞作为成员参与传媒与会展学院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会展营销》课程案例库建设。黄玮老师参与财务与会计学院的课程思政融入《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教学案例库建设。陈翠老师参加通识学院的军事理论案例库建设。陈香琴老师参加财务与会计学院《审计学内部审计课程思政案例库》建设。黄小勤老师参加学工部的“铸魂育人,规划未来”——《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I》课程思政案例库建设。张发友、吴旭东参加学工部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推动思政课教师在参与其他二级学院教学大纲修订或教案撰写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思政课教师增强课程思政引导能力,指导其他二级学院教师挖掘专业课程中思政元素,将课程思政理念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让学生在专业学习中潜移默化接受思想教育。
(2)思政课实践教学实施质量有待提升。现有的实践教学基地均在校外,主要为学生自行前往并在班级分享心得的形式开展;校史馆、闽商丝路记忆馆等校内实践教学资源未充分挖掘。
整改落实情况:充分运用已有校内外实践基地,有效提升思政课实践教学质量。推动教学与育人实践深度融合,坚持以研促教、教研相长,认真组织“大思政课”建设相关课题的申报和遴选,整合资源、集中力量,主动开展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4月13日,学校公布我院邱镛妃老师申报的“福建商学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研究立项”;学院已将参观校史馆、闽商丝路记忆馆作为实践教学内容。本学期,已组织3个班级赴校史馆、闽商丝路记忆馆进行实践教学,也组织全体思政课教师赴校史馆、闽商丝路记忆馆进行参观学习。
(3)课堂教学师生互动不够,教学效果不够理想。查阅学院教学督导记录,多次重复“部分教师课件字号偏小,部分教师讲授过度依赖课件”等记录内容;从现场随机听课情况看,4门课程中,有3门课程的师生互动不够,抬头率、点头率不高。经学生座谈会了解,部分教师理论阐释和学生实际问题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落实情况:紧扣课程教学调研、师生座谈会反馈所形成的“问题清单”,通过加强监督、指导力度,着力提升思政课教学针对性和吸引力。开展督导工作会议2次,对学院督导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和督导内容等,进一步提升督导效果。学院制定思政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并于2025年5月26日全院教职工大会通过;树立“信息化+”理念,5月份学院组织申报校级人才培养类项目“富矿”垂域大模型建设,促进思政资源的数字化形态转型,激发学生求知欲,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2026年上半年,学院6个教研室先后组织教师向全院开展公开课6次,有效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和课堂教学质量优化;4月14日,学院召开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思政课师生座谈会,针对会上学生反馈的意见建议,学院通过着力优化教学设计、创新教学形式、完善教学内容,切实将座谈成果转化为推动思政课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8.关于“读书社”提质增效缺乏有力举措的问题。读书社自运行以来,马院未结合发展需要适时修订社团章程。学院党委对全院思政课教师参与读书社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引导。如,2023—2025年仅9位教师指导过二级学院读书社活动且形式单一,以宣讲为主。学院尚未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职工读书社。
整改落实情况:不断完善机制体制,打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坚强阵地,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按照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要求,及时修订读书社章程,章程已于4月27日的党委会研究通过;5月19日下午,学院6名思政课教师与读书社学生围绕读书主题依次分享主题阅读心得,为师生搭建了零距离的沟通平台;2026年上半年,学院共有8名教师深入连江、马尾校级读书社开展理论宣讲或读书沙龙。9名思政课教师作为校读书社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习论坛”决赛选手指导老师,全程参与决赛选手的文稿打磨和演讲指导。修订《马克思主义学院赋分标准》,将参与读书社活动作为年度绩效奖励考核内容;第七次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职工读书社”,5月12日,召开“马克思主义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职工读书社”成立大会并发布马克思主义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职工读书社章程,推动常态化组织开展思政课教师读书沙龙、读书推介、推进“书香马院”建设。
9.关于会风文风不够扎实严谨的问题。总结、报告等重要文件把关不严。学院不同年度工作总结部分内容雷同;院长在2021—2024年连续四年个人的述职述廉述责报告最后一段的存在不足等内容基本相似;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总结用党委工作报告代替,且标题时间为2025年;党内学习教育等相关文件以学院名义发文,如2022—2023年印发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等。
整改落实情况:提高认识,加强对总结、报告等重要文件的严格把关,形成扎实严谨会风文风。在1月22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人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开展自我批评;3月31日,召开了关于会风文风专题培训,重点加强写作规范的培训,要求今后党委工作报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总结、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思政工作总结、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民主生活会等材料提请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加强把关,提高质量,并严格区分学院党委及学院文件,将文风淬炼融入思想基因、化为行动自觉。
10.关于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学院原专任教师郑孝华三次违规出入(国)境问题被学校党纪处分后,学院党委和所在支部未能及时针对当事人存在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陈用芳因2021年12月监考期间长时间使用手机,教务处于2022年3月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未见学院党委和所在支部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也无警示教育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加强政治学习,切实将师德师风警示教育落到实处。3月4日,全体教职工大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摘编》和《福建商学院关于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福建商学院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修订) 》《福建商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福建商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等,要求教职工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应该怎么做,自觉按制度规矩办事,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守住界线;3月4日,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会,通报了2021年以来学院在出入(国)境、监考管理、课堂纪律、学术诚信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求出国境人员都要认真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员出国(境)行前教育谈话登记表》,要求教职工要不断加强自身师德修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
1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精细的问题。2024年12月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上,仅由教研室主任汇报,党委书记进行总结,其他班子成员没发言,且学院党委没有形成具体的分析研判报告。2022—2024年,党委会在研究人才引进等相关议题中,未对引进对象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前置审核把关。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福建商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树牢“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理念;严格落实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教师引进、职称评审、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活动中严把政治关。2026年上半年对拟引进的2名博士在党委会上已重点考察其政治立场和思想表现。
12.关于重大采购项目立项及经费开支未经会议研究的问题。2023年经费为4.7万元的微课视频拍摄与制作采购项目,未能提供经过会议研究的相关会议记录。单笔总额均过10万元的项目无集体研究和论证记录。如,2023年教职工河北师范大学实践研修培训项目的预算19.95万元、实际支出16.05万元,2024年教职工广西大学研修项目的预算19.62万元、实际支出16.47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所有重大采购项目的立项与开支均严格执行“事前集体研究、会议决策、记录完备”的程序要求。学院已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体教职工会议、教研室主任会议上学习了《福建商学院采购及招标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分析了高校采购特殊性,通过典型案例剖析风险点并提出防控措施,为下一阶段规范高效开展采购与招标工作打牢坚实基础;严格按制度执行,达到规定金额标准的,提交学院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并形成翔实的会议记录,做到议题、过程、结论完整可查。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学院党委将继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学院党委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确保做实做细做到位,强化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三)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更加务实作为、主动作为,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奋力推动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再上新台阶。
中共福建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6年10月21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6290856;通信地址: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福建商学院诚信楼415;电子邮箱826719516@qq.com。